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20-08-28 10:57:05 | 发布者:admin| 查看数:629
第一条 非学校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宿舍值班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第二条 住宿学生进入学生宿舍楼必须凭本人的一卡通刷卡入内,并防止外来人员尾随进入宿舍楼。
第三条 外来工作人员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女生宿舍除工作人员外,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宿舍值班人员联系。
第五条 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宿舍区。
第六条 携(载)物品出宿舍,须主动接受查询,经宿舍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宿舍楼。
第七条 宿舍管理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八条 宿舍楼门晚间关闭时间:23:00,早晨开门时间为6:00,学生晚归或早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登记后方可出入宿舍;
第九条 凡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住宿生入宿退宿管理规定
为保证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住宿秩序和生活环境,使我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正规化和统一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床位安排
住宿床位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人数80%-85%的比例,本着集中安排的原则预分配到各系部班级。学生入校报到前由后保处将具体宿舍和床位号安排到学生个人。
二)、宿舍入住流程
(一)新生入住
1、学生(学生家长)提出住宿申请。
2、学生报到注册时,到班主任处签订《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和《住宿学生家长同意书》并承诺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签订完整的《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和《住宿学生家长同意书》由班主任存档备查。
3、家长(学生)到财务处交纳住宿费(根据财务处的要求可提前交费或报到时交费)。
4、后保处审查交费单,根据提前安排的具体入住宿舍的床位,登记学生入住信息(信息主要有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码、录取号码、联系电话等),签字领取房间及厨柜钥匙完成入住手续登记。
5、学生带齐日常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入住宿舍。
(二)插班生中途入住
1、学生(学生家长)提出住宿申请,教务处、学生处审批。
2、学生到学生处签订《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和《住宿学生家长同意书》(一式三份)并承诺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签订完整的《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和《住宿学生家长同意书》一份交回到班主任存档备查,一份由学生处宿管部存档备查,一份由学生个人保存。
3、学生到财务处交纳住宿费。
4、后保处审查相关手续,安排具体入住宿舍和床位,学生登记个人信息、填写一卡通申请表完成登记手续,领取入住通知单并由班主任签字。
5、带齐日常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去学生宿舍楼管室凭后保处发放的入住通知单领取房间及厨柜钥匙入住宿舍。
(三)、宿舍退宿规定与流程
已入住学生不得随意退宿。因特殊情况确需退宿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到校办理子女退宿手续。
(2)如实填写《住宿生退宿申请表》、《家长同意子女在校外住宿同意书》。
(3)提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住宿生退宿申请表》后面。
(4)按《住宿生退宿申请表》的要求从上到下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5)因学业休学、退学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经班主任、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退宿手续。
(6)经各相关部门同意后,在楼管室办理离宿登记并由管理员检查验收房间,领取退房验收单。
(7)去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凭退房验收单敲章注销,收拾好行李离宿。
(8)凭敲章后的退房验收单及休学、退学等相关手续到后保处签字完成退宿手续。
三、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以前返回宿舍,晚上23:30熄灯入睡,熄灯后不得随意走动;
3、保持宿舍区安静整洁,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滋事斗殴、不损坏公物、不偷窃他人财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宿舍内养宠物;
4、不私自到江河湖海水库等水情不明的地方游泳,不进入校外游戏机室、黑网吧、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5、非节假日时间不准外出住宿,节假日时间回家,学生如不回家外出、外宿的,除告知家长外应向班主任报备,并主动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
6、严禁带外人或走读生进入宿舍,男女生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区。
7、禁止私藏管制刀具、凶器、化学药物等危险物品。
8、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爱护消防设施设备,禁止在宿舍内违章用电(如私拉电源、网线;使用电热器材、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9、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严格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做到人离关电闸、水闸等。空调使用设置不得低于26℃。
10、入宿后不得中途退宿,不得外出租房住宿,若造成损失由违反责任书者赔偿。
11、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团体。
12、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宿舍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宿舍公物财产的完好。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13、住宿生须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及贵重物品,并做好防盗防偷措施,学校不负责保管责任。学生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体积小、容易携带的,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
14、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当事人愿意接受学校的相关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二)、住宿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音响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
2、不购买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插座、充电器、用电器等三无产品。
3、不乱拉电线、不乱接灯头或排插(拖板)。
4、不在没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充电设备,充电时充电器不能贴近蚊帐、被褥等易燃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拔除充电设备、插座、插头。
5、照明灯、风扇、空调等用电设备要做到人离宿舍关灯、停电。
6、积极响应节能减排要求,宿舍室温低于26℃时不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设置的最低温度不低于26℃。
7、自觉维护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拆除、不迁移、不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走廊、消防应急灯等公共用电部位私拉、私接电线。
8、如违反宿舍安全用电规则,为维护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有权对违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器、用电设备进行没收或处置。
9、如住宿生因为违反安全用电规则导致学校财产、学生人身财产受损的,当事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附:学生住宿安全责任书
学生 是 班学生,因家庭住址离校较远,特申请入住学校学生宿舍。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鼎力配合,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
(1)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严禁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2)告诫子女不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3)告诫子女在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要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4)告诫子女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否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5)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遇到生病或其他特殊事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或老师。
2、教育子女按时起床,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如违反,学校将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3、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4、子女住校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离校,家长须亲自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5、寒假和暑假学校要求学生必须按规定离开校园返回家中,请督促子女及时回家。周末、节假日期间,关于您子女的去向,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如下内容:
(1)同意 □ 不同意 □ 周末(节假日)回家。
(2)同意 □ 不同意 □ 周末(节假日)到本市亲戚或朋友家住。
与学生的关系 |
亲友姓名 |
住 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
|
二、住宿生应严格自律,增强安全意识:
1、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2:30以前返回宿舍,晚上23:00前熄灯入睡。按时起床,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3、保持宿舍区安静整洁,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滋事斗殴、不损坏公物、不偷窃他人财物、不乱扔垃圾,不带饭菜、烟酒、宵夜等进入宿舍。
4、不私自到江河、水库等水情不明的地方游泳,不进入校外游戏机室、黑网吧、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5、非节假日时间不准外出住宿,如节假日时间须回家、外出、外宿的,应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主动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
6、严禁带外人或走读生进入宿舍,男女生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区。
7、禁止私藏管制刀具、凶器、化学药物等危险物品。
8、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爱护消防设施设备,禁止在宿舍区违章用电(如私拉电源、网线;使用电热器材、电饭锅等电器)。
9、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严格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做到人离关电闸、水闸等。空调使用设置不得低于26℃。
10、住宿期间原则上不在校外就餐,禁止带食物、食品进入教学楼、实习场所。
11、入宿后不得中途退宿,不得外出租房住宿,若造成损失由违反责任书者赔偿。
12、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不组织或参加同乡会或类似同乡会组织和活动。
13、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宿舍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宿舍公物财产的完好。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14、住宿生须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及贵重物品,并做好防盗防偷措施,学校不负责保管责任。学生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体积小、容易携带的,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
15、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当事人愿意接受学校的相关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三、住宿生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承诺宿舍安全用电:
1、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音响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
2、不购买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插座、充电器、用电器等三无产品。
3、不乱拉电线、不乱接灯头或排插(拖板)。
4、不在没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充电设备,充电时充电器不能贴近蚊帐、被褥等易燃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拔除充电设备、插座、插头。
5、照明灯、风扇、空调等用电设备要做到人离宿舍关灯、关停。
6、积极响应节能减排要求,宿舍室温低于26℃时不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设置的最低温度不低于26℃。
7、自觉维护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拆除、不迁移、不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走廊、消防应急灯等公共用电部位私拉、私接电线。
8、如违反宿舍安全用电规则,为维护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有权对违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器、用电设备进行没收或处置。
9、如住宿生因为违反安全用电规则导致学校财产、学生人身财产受损的,当事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或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或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名:
家长或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住宿学生家长同意书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家长或监护人:
为了维护我校学生住宿秩序,确保住宿安全,请您配合我校共同教育您的孩子遵守学校住宿纪律,签订学生宿舍安全责任书,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如下内容:
1、周末(节假日)回家,同意(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_
2、周末(节假日)可到本市亲戚或朋友家住,同意(不同意)
与学生关系 |
亲友姓名 |
住 址 |
电 话 |
|
|
|
|
|
|
|
|
3、寒假和暑假学校要求学生必须按规定离开校园返回家中。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与学生的关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住宿生退宿申请表
姓 名 |
|
家庭地址 |
|
||
原住宿舍 |
|
现外宿地址 |
|
||
家长联系电话 |
|
外宿地点联系电话 |
|
||
班级 |
|
是否回家住 |
是 否 (打√) |
||
退宿原因 |
|
||||
家长意见 |
|
||||
班主任意见 |
|
||||
学生处系部意见 |
|
||||
学生处意见 |
|
||||
后保处意见 |
|
||||
备注:①为防止学生随时退宿,避免学生在校外住宿时发生安全问题,各班主任在审批此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操作(规定:a.要求学生监护人(制学生的父母)亲自到校办理子女退宿手续;b.当面填写《住宿生退宿申请表》、《家长同意子女在校外住宿证明》;c.留下学生监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装订在退宿表后面)。如符合上述条件则可签署同意意见,并在意见栏注明该生监护人已到校面谈同意退宿。②生活指导老师在签署意见之前必须检查学生行李是否收拾完毕、卫生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损坏公物、是否已照价赔偿。否则不给予退宿。③退宿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后保处各送交一份备录。 |
四、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宿舍公共场所卫生由宿舍保洁员清理,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一拖地;舍长协调负责好本宿舍值日生的安排和日常卫生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条 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第三条 住宿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起床后,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叠好被子,整理好内务,清扫地面。接受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宿管部和轮值舍长的检查。
第四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不健康不文明字画,涂写刻抹、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
2、室内衣物、书籍及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整齐排放好;
3、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地面、桌面要保持整洁;
4、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随地吐痰;
5、不向室外泼水、扔杂物、不在宿舍门口或门后堆放垃圾;
6、不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便后自觉冲厕;
7、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8、遵守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将室内垃圾倒到宿舍楼道指定垃圾桶内;
9.严禁浪费,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六条 检查制度
1、宿管理员、班主任、学生会宿管部(或生活部)组织各宿舍长代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及学生归寝情况;
2、学生处、后保处组织专人定期抽查宿舍安全卫生及学生归寝情况。
五、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未经后保处允许,学生宿舍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私拉门帘等,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二条 学生应尊重宿舍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三条 严禁在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四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使用空调、风扇、消防应急灯等公共设施设备电源。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第五条 未经许可,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作业场地、堵塞消防通道,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六条 严禁任何人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 疏散指示标志等),对于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未经学生处、后保处允许,严禁个人在宿舍内私自举行文体、宣传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六、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维修工作的管理
1.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各宿舍楼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楼管理员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以及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制度;
3.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后,由舍长向楼栋值班报人修,值班宿舍管理员接到报修后应核实情况及时向园区学生宿舍报修网报修,对需要学院自备材料的维修项目及时向后保处申请,批准后按照规定领料及时跟进维修;
4.公共场所的水电、门窗、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等设施,由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对学生宿舍服务管理中心不能维修的及时网络或电话上报后保处。
第二条 维修工作的要求
1.严格维修登记制度,学生报修要认真登记,各宿舍楼管理员根据维修登记报告物业维修人员,每一项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要填写设施维修回访单让学生签名确认,并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地作好登记,以备核查;
2.严格维修监督制度,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报修、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3.对当天维修工作,值班宿舍管理员应对报修同学进行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材料。
七、学生宿舍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以下各项设施检查,报修工作由各宿舍楼管理员组织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和各宿舍舍长负责:
第一条 供电方面
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条 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 室内家具方面
对于学生宿舍内的家具,要求每月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第四条 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楼梯护栏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两天检查一次;
第五条 对学生宿舍楼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第六条 对楼内屋面及墙皮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生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每间学生宿舍每个人配备一张上层铁架床下层桌、椅及大小柜子的配备,存放衣物或其他用品,并配有日光灯、电源插座、网线接口和风扇、空调及遥控器等;
第二条 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柜子、电风扇、空调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
第三条 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不能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第四条未经后保处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 ,学生调整宿舍或毕业时,由后保处组织宿管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六条 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生宿舍舍长职责
第一条 舍长为宿舍安全管理网络第三级网络,可采取指定一号床学生或宿舍推荐人选,负责本宿舍的学生自律和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特色宿舍的建设工作;
第二条 布置、落实学生处、后保处或学生会宿管部(或生活部)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宿舍学生的真实情况和要求;
第三条 配合宿管及学生会宿管部(生活部)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所在宿舍的文明卫生、安全隐患和纪律自查工作。积极带领所在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特色宿舍;
第四条 根据学校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计划,做好本宿舍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第五条 及时向宿管、学生会宿管部(生活部)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宿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急需解决的困难;
第六条 负责本宿舍每天的卫生值日安排,每月28日之前上交本宿舍下月的卫生值日安排表到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处,并监督其真正落实到位;
第七条 积极完成宿舍管理员、后保处、学生会宿管部布置的其他任务。
十、优秀宿舍舍长评比制度
第一条 学生宿舍的舍长可由班主任任命或全体舍员民主推荐产生, 舍长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备脚踏实地的优良品质;
第二条 自觉主动的执行学生处、后保处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及学生会宿管部(生活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时时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有能力组织全体舍友积极参与宿舍在学习、纪律、卫生、文体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宿舍内有良好的文化氛围,有浓厚的学习气氛,有团结进取的精神;
第五条 一学期内宿舍文明卫生状况检查结果为“A”等的,累计达到75%以上,且没有“C”等及以下的现象。
第六条 优秀舍长评选比例不超过学校舍长总数的15%。于每学期末评定,向全校同学公示三天,第二学期开学初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一、学生宿舍值日生职责
为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优美,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病的传播;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职责为:
第一条 服从宿舍长安排,严格按照宿舍卫生值日表的顺序值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日者,须找好代值人员。
第二条 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7:30前负责打扫本宿舍卫生,将室内公用物品按统一标准定点摆放整齐。
第三条 协助宿舍长督促每个宿舍成员在离开宿舍前按文明宿舍要求整理好自身内务,包括被子、枕头、床面及床下物品、卫生等。
第四条 打扫完卫生后,负责及将宿舍的垃圾倒到指定地点(楼层垃圾桶内)。
第五条 离开宿舍时要检查日光灯、风扇、空调等是否关好,关闭电器电源。关好窗、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 协助宿舍长做好晚熄灯点名、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宿舍长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及纪律等工作。
第八条 当宿舍文明卫生安全检查不合格时,当日值日生为当然责任人,按规定接受处理。
十二、学生晚归晚出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 晚归
第二条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对晚归的违纪学生的处理坚持“教育为主,批评从严,处理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实行每天晚上11:00,统一关闭大门,学生须在此时间之前回宿舍,按时就寝。未经批准,在宿舍关闭大门时间至凌晨1:00进入宿舍的为晚归;凌晨1:00至6:00进入宿舍的为夜不归宿;
第四条 晚归学生必须向值班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在宿舍楼值班室或门卫处如实填写《学生晚归登记表》,写清原因。若未带有效证件,需同班同学持有效证件到宿舍值班室确认晚归学生身份之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晚归的,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提前到所在楼栋值班宿舍管理员处备案。若因学校或班级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批准,并把住宿晚归学生的书面假条提前交到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备案;
第六条因在校外从兼职工作不能按时进入宿舍就寝的,不可作为晚归理由,按晚归或不归处理(院系部室公派的校企合作、公益活动等除外);
第七条 凡晚归不按规定登记、拒不登记,登记时虚报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严肃处理;
第八条 凡擅自爬门、爬窗、爬墙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当事学生赔偿。因爬门、爬窗和爬墙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爬墙进入宿舍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楼提供方便的行为和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将从严从重处理。
(三) 晚出
第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关闭大门后外出视为晚出;
第十三条 晚上学生宿舍关闭大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宿舍楼,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外出的,须征得班主任和值班宿舍管理员同意,班主任不在校的,由学生本人先电话联系班主任并经值班宿舍管理员通话或微信确认,同时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填写《学生深夜外出保证书》。
第十四条 凡弄虚作假晚出,包括编造虚假理由、请人假冒班主任与值班宿舍管理员通电话取得批准晚出的,或强硬晚出的,由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四)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由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每天早上8:00微信上报后保处。后保处汇总后以微信转给学生处,学生处对相关学生根据具体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的晚归或夜不归宿学生;
第十六条对学生晚归现象严重的个人、班级、宿舍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十七条学生晚归、晚出、不归在校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关于学生晚归的补充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晚归行为的管理,现将晚归的管理流程规定如下:
1. 因校企合作加班、专业课程实践或其它正当理由必须晚归的,要提前办理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假条,假条理由必须充分,校企合作加班必须有校企合作单位盖有单位公章的加班证明;其它事由必须附有可以证明合理晚归的佐证材料(如证明晚归的公共交通车票、晚间急诊的病历、及发票等),否则视为未经批准晚归,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 学生不能在二十三点前准时回校的,请务必与二十一点前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在二十二点前微信告知后保处值班人员。后保处值班人员登记后将晚归名单通报宿管;
3. 对于没有登记的晚归学生,回校前提前打班主任电话,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宿管开门。所有晚归的学生(无论是否已报备)进门都需提供有效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并核查登记方可进入;
4. 已经报备晚归的学生如提前进入宿舍楼,也要及时给值班宿管报到销假,以免不必要的等待;
5. 学生在六点前要早出需要宿管开门的,也请前一天的二十一点前由班主任告知后保处值班人,因突发事件需早六点前离开宿舍的,可先告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打电话给宿管;
6. 宿管将每天学生的晚归、早出情况做好登记、并整理好学生晚归书面材料,第二天通过后保处值班报备给学生处,由学生处老师汇总、通报、处理;
7. 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晚归手续的,除按本规定微信、电话报备外,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手续,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8. 晚归、早出不按规定正确登记或无理取闹者将按学生手册规定从重处分。
十三、学生宿舍钥匙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保证住宿学生财产、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钥匙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