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方法(2020年修订)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1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教材是教师施教、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教材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结合我院艺术类专业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管理,成立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院的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学院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各中心成立以各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

(一)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

2.审核教学部门的教材编写计划;

3.指导各专业的教材评价选用工作;

4.组织教材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及优秀教材评审。

(二)各中心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紧密围绕当前教学改革,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领导本中心的教材建设和教材改革;

2.各中心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由3-5人组成,审查、推荐本部门教师拟编写教材的申报材料;

3.汇总、审核各中心选用教材;

4.组织各中心的教材预订工作。

二、教材建设基本要求

(一)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中心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每三年对教材建设规划进行一次重新核定。

(二)教材建设要密切配合学院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进行,把提高教材质量作为教材建设的核心。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三)在重视和加强文字教材建设的同时,努力发展声像教材及计算机辅助教学教材,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三、教材编写管理

教材编写分为拟公开出版发行和校内自编两类;拟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是指国家、省部及有关出版社组织的、有其他院校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校内自编教材是指由我院教师担任主编、多名教师参加编写,与我院校企合作项目、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条件等结合紧密,具有唯一性教学特色的专业课教材。

(一)编者要求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

3.在教学第一线从事相应课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其中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在行业领域有特别突出贡献者(需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且主讲相应课程三年以上。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5.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三)凡涉及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及其它考试的课程,一律选用考试规定的教材,不再重复编写。

(四)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省部及有关出版社组织的教材编写工作。为保证教材编写质量和使用效果,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主编教材一本,同一主编、同一门课程的教材3年之内一般不得重复申报,特殊情况需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

(五)自编教材(讲义)纳入教学部门教材建设规划。各教学部门应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向有关教师下达自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教师本人也可提出编写申请,填写《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教材(讲义)编写申请表》,经专业负责人、中心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自编教材应符合以下编写要求:由专任教师编写的讲义使用1年以上;一本教材主编1人、副主编不超过2人,参编人员不少于3人,编写人员均为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师;主审为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教材中除正文以外,还应包括封面、书名页、内容提要、前言(序言)、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等内容。

(六)鼓励校企合作开发编写教材。并符合以下要求:教材须是针对我院校企合作的课程;由企业专家和专任教师合作编写的讲义使用1年以上;一本教材主编企业和学校各1人,副主编不超过2人,参编人员不少于3人,编写人员均为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师;主审为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教材中除正文以外,还应包括封面、书名页、内容提要、前言(序言)、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等内容。

(七)申请程序。主编教师提出书面编写申请,所在中心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审核,向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推荐。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每学期末集中审核一次教材编写申请,审定后在教务处备案。

(八)经批准编写的教材,要制定编写计划。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教学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教材质量并保证按时交稿供书。

四、教材选用管理

教材选用是高校教材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优秀教材的选用率作为体现一个学校办学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指标,已被教育部作为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水平评估的基本指标体系之一。凡列入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均在教材选用范围之内。

教材选用实行备案制度。课程主讲教师提出预选教材书目,各专业根据课程以往教材使用情况和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集体审议,确定课程的选用教材,开课中心的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后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每学期集中审批一次。并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一)高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职业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三)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四)专业课教材应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如有需要可选用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自编教材(讲义)。

(五)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一种教材,如需配发辅助教材、同一课程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须提出申请经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六)每个学期只能选用同一主编一门课程的教材。教材使用期限要求近3年出版或再版,或近2年有印次。

(七)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八)鼓励选用符合编写条件的、经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我院教师主编教材、校企合作编写的教材,未经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不得选用。

(九)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十)因教学需要,无法征订到适用的相关教材而需编写校本教材(含实验讲义)时,由相关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纳入教材建设年度计划,于使用前3个月交电子书稿,经教务处审批统一安排印刷并核定价格。讲义作为参考资料发给学生(提供电子版或纸质材料)的,不得向学生收费,学院不负责印刷。

(十一)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使用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教材预订

(一)教材预订工作分春、秋两季进行,教务处于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份分别下达教材预订通知,组织教材预定工作。

(二)教学任务下达后,相关教师根据教材选用管理方法,填写《教师教材征订计划表》,由各专业或直属教研室审核,经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教材信息,填写《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教材订单审批表》《各专业教材预订计划表》,签字后送各中心审核。经中心教学负责人、中心党支部审核后,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盖章。《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教材订单审批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中心各存档一份。

六、教材采购与发放

(一)教务处是学院教材征订、采购、供应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其他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自行向学生销售教材。

(二)教材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教务处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按照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教材订购合同书”采购教材。中标单位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材预定计划供应教材。

(二)凡已办妥采购手续的教材及相关信息不得轻易变更,如有特殊原因(如教学计划,招生人数变动等)必须变更时,应由系部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变更。未及时提出变更或擅自变更而造成的课前教材未到和原订教材积压浪费等损失,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采购的教材因出版发行原因造成教材不能及时到位或确实无法落实时,教务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解决办法应书面记录,以备存查。

(三)教务处负责组织好教材发放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安排教材发放时间,各教学部门应根据教务处的发放安排由辅导员带领学生及时到教材库领取,保证教材及时到位。

七、教师领用教材的有关规定

(一)各专业教师所用教材,由专业指派一人依据《学年各专业教材预订汇总表》领取,教务处不受理个别人员教材领取工作。

(二)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教师本人所任课程的教材,其它教材不予领取。

(三)如教师使用的教材版本无变化,教师使用二年后,方可再领用新教材。

(四)教务处每学期将各教学部门教师领用教材的费用总额进行核算,上报学院财务及资产管理处,其费用从各教学部门经费中列支。

八、教材管理的其他事项

(一)教务处每学期核算学生教材费并报财务及资产管理处,财务及资产管理处负责收费。对退学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教材费用由财务及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及资产管理处与教务处每学期对账一次。

(二)教务处教材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与出版社、图书公司联系,收集、整理各类教材的出版信息,并通过网络将这些资料及时提供给教师,建立教材信息库并开辟教材样书展示室,为教师选用教材提供便利条件。

(三)每学期教材发行完毕后,剩余教材即行清退,实行零库存管理。

(四)教师主编教材被遴选为国家规划教材进行建设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按学院提升项目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对自编教材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教材可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加学院每两年一次的教学成果奖评审。

九、教材质量监控

(一)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每学期各教学部门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对同一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论证,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同时做好书面选用记载。

(二)加强对教材的研究。根据专业建设的研究进展,进一步研讨现用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以便对今后的教与学起到指导作用。

(三)对使用效果进行质量评议。每门课一个轮次结束后,教学部门在组织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对新选用的教材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应组织学生对使用教材进行评议,教师应撰写教材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对教材的先进性、适用性等做出科学评价,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学效果,分析其质量状况,为继续选用或更换教材提供参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者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