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双培养”办法(暂行)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0


遵照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825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826 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会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卫党〔2018378号)、 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卫党〔2018314 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印发《关于深化实施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沪教卫党〔202014 号)等文件精神,实施中共上海电影艺术职业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完善我院教师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双培养”培育机制。

一、“双培养”的定义

 “双培养”是指把高校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制度。这是高校党建工作"双培养"机制的一项长期工作。为了更好地提升我院办学水平,提升服务"双一流"国家战略部署文化软实力的能力,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教师党员,把教师党员培养成优秀骨干教师,将组织优势成为人才发展优势的内核,通过人才优势成为党的教育事业中攻坚克难的主力军。

二、“双培养”的实施路径

(一)把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

1.定期分析专业带头人的成长情况,及时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纳入培养对象,制定“一人一策”的培养计划。
2.把培养对象优先送入市级、教卫党委级、民办党工委级以及学院层面的党校培训,增强其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党总支领导和行政党员领导有意向的与培养对象交朋友,或选派到院级重要部门任职培养,在政治上引领,在能力上帮带,在大局上提携。

4.选派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作为培养对象的入党联系人。

(二)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

1.把爱岗敬业、勇于攻关、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优秀党员教师优先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一人一策”培养措施。
    2.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升,在参与和主持学校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建设、国际学科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培养领衔意识,在校企融合合作育人团队中培养领军能力。
3.优先选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一步学习深造,向同领域、同学科、同行业汲取前沿知识,与时俱进、拓展发展。

(三)提质增效稳定巩固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成效

根据我院实际坚持在具有硕士和讲师(国家要求副教授),德才兼备、德艺双馨的党员专业主任以上和党支部书记中培养“双带头人”,采用以上途径和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行政负责人培养成党支部书记,将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书记培养成行政负责人,并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适时调整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其次继续发挥我院市级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的作用,采取合署建设的方法带动相对薄弱的党支部,培育更多的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巩固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的稳定有力。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实现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出来,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五个基本”(看基本组织是否健全、基本队伍是否合格、基本制度是否落实、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基本保障是否到位)。

三、把“双培养”作为我院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党总支定期研究分析“双培养”“双带头人”队伍建设情况,适时调整,及时补位,确保稳定,推进党建。

(二)依据中共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责协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应“第一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明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支部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相关委员对本职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相应主体责任。确保“一个支部一座堡垒”的战斗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做好“双带头”人的关心关爱,落实好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工作津贴。